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访谈|从参展商变投资商 阿斯利康持续加码中国本土创新******
(第五届进博会)访谈|从参展商变投资商 阿斯利康持续加码中国本土创新
中新网上海11月4日电 题:访谈|从参展商变投资商 阿斯利康持续加码中国本土创新
中新网记者 李佳佳
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五年老友”,阿斯利康全球执行副总裁、国际业务及中国总裁王磊至今仍对第一届参展盛况印象深刻,“没想到政府支持力度如此之大,全世界参与力度如此之大”。王磊说,进博会是全世界的盛会,“如果不是疫情的原因,我想应该有更多的外国来宾,这个平台举足轻重”。
因为这个原因,今年阿斯利康主展台延续了去年1000平方米的规模,以“举创新、致中国、链全球”为主题,成为进博会医疗器械及医疗保健展区占地面积最大的展台之一。
投资约4.5亿美元在青岛高新区建立吸入气雾剂工厂,助力胶东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在泰州全球供应基地增资1.8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安达唐生产线,供应中国及海外市场;在无锡全球供应基地投资1亿元人民币,用于引进利倍卓新产线,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暨南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真实世界研究院宣布将共同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真实世界研究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战略;与3家新入驻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共促西部区域医药产业质量发展,响应川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今年,除4款创新药外,阿斯利康还将在进博会上宣布一系列在华投资布局,以此彰显其对中国市场的坚定信心。
巨大的市场体量无疑是吸引阿斯利康的主要原因。其次,中国市场韧性十足的供应链体系也让它在生产研发之余少了后顾之忧。王磊告诉记者,阿斯利康不停地在中国制造业加码,也是看重中国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供应链保障能力,“中国的供应链是有效率的、顺畅的,所以我们相信全世界的产能以及制造业都应该往中国归拢”。
与其他医疗行业展会相比,王磊认为进博会具备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不仅体现在办展的机制上,还体现在这是一个可以“跟中国各地政府以及整个生态圈伙伴进行合作的平台”。如今的阿斯利康已不仅仅满足于成为进博会的参展商,它还积极地在这个平台上寻找投资标的,从药企变身投资商。
阿斯利康与中金资本合作成立的阿斯利康中金医疗产业基金就是第三届进博会的“产物”。从成立至今,该基金已完成计划募资10亿美元,成功投资10多家创新企业。“我们非常看重中国的创新,看重中国在自主创新方面的投入,以及在生物医药创新方面领先世界的决心和已经取得的成绩”,王磊说,在中国创新崛起的大形势下,我们希望利用好中国资本市场支持创新。不久前中国六部委发文鼓励外资企业用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在华业务,我想阿斯利康在这方面已经提前一步。
“不可能所有的创新都在阿斯利康内部发生,我们一定要通过投资来推动更多创新落地,把中国的创新力量团结好,助力中国创新出海。”谈及未来,王磊说,有三点是阿斯利康未来着重会去做的,首先在支持区域经济上加强跟各地政府的合作,深化各地区域总部;其次,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扩大产能,归拢全世界产能;第三,加快资本产业对接,打造创新生态环境,利用好阿斯利康与国投创新合资成立的迪哲医药、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中心、阿斯利康中金医疗产业基金、各地的创新园和创新中心,以此为抓手与中国创新企业合作,帮助全世界的患者。(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